•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8 07:14:11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8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二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508028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公告依据 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中信建
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净值(单位: -

人民币元)

截 止
收 益 基准日公募 REITs
分 配 可供分配金额(单 205,120,911.44
基 准 位:人民币元)
日 的

相 关 截 止 基 准 日 公 募

指标 REITs 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3.69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3 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除息日 场内:2023 年 12 月 21 日 场外: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说明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说明

注:1、上表内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为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
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暂停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期初现金余额、期初安全留存现金、安全留存现金变动、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3-12-18 09:53:11 发布于 湖北
长期这么跌,以后谁还申购?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