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实施转型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
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现将本基金转型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
理人已将《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合同》 、 《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并据
此拟定了《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及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此外,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汇添富恒生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还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就参与存托
凭证投资事宜进行了修订,包括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
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
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
金合同》生效, 原《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
效。
二、 本基金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在选择期内,添富恒生份额正常办理场外和场内赎回业务, 其场内申购业务
继续暂停办理,其场外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限制金额保持 1 万元不变。 恒
生 A 份额与恒生 B 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中场内合并业务照常办理,配对转换中
场内分拆业务暂停办理。恒生 A 份额与恒生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
恒生 A 份额与恒生 B 份额,或者先将所持有的恒生 A 份额与恒生 B 份额场内合
并为添富恒生份额再赎回添富恒生份额;添富恒生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
赎回添富恒生份额。
三、恒生 A 份额、恒生 B 份额的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的有
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恒生 A 份额和恒生 B
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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