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06
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0年02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952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1月0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
公告依据 理合同》”)《国泰君安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
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02-12
赎回起始日 2022-02-14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02-1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君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520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方式
根据本集合计划《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仅办理
本集合计划对每份C类份额设置两年的锁定期。在锁定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期满后(含锁定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对于《管理合同》生效后申购的C类份额,锁定期起始日指该C类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锁定期到期日指C类份额锁定期起始日起两年后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赎回起始日为2022年2月14日。因不可抗力或《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管理人无法在C类份额的锁定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份额的赎回业务的,C类份额的锁定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集合计划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集合计划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公告),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不设上限。
自2020年2月12日起,本集合计划投资人单日单账户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集合计划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
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集合计划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集合计划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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