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注册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有权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8,000,000.00 份,占权
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7 日)基金总份额的 51.54%,达到法定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同意的份额为 278,000,000.00 份,占出席大会份额的 100%,反对的份额为 0 份,弃权的份额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二,达到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50000 元,合计 60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abc-ca.com)刊登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变更注册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选择期
自《关于变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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