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6月5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19年6月1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表决程序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表决的计票结果如下:
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78,527,329.50份,占2019年5月8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623,793,513.31份的60.68%。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刊登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378,527,329.5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
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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