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6
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第一次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6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6年6月20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6月2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债券A 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12151912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1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的期间。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投资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在本基金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和第2个工作日,投资者可以进行赎回业务的办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在开放日的第1个工作日和第2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2016年度第一次开放期定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共计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整个开放期的五个工作日中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在开放期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2.2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在开放日的第1个工作日和第2个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