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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03 07:22: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订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03

   关于修订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符合2014年8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同基金类别所适用投资比例的规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8月4日起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一、前言”
1、将基金的名称修订为:“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在“二、释义”
1、将“基金或本基金”的定义修订为:“指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4日起,本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变更为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将基金的名称修订为:“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在“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将“(一)基金名称”,修订为:“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将“(二)基金的类别”,修订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在“十二、基金的投资”
1、将“(五)风险收益特征”,修订为:“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五)其他因本次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别而做出的必要修改。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变更基金类别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基金类别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cfund.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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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2-14 07: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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