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4 19:04: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5

关于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信 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REIT,场内简称:明阳REIT, 扩位简称:中信建投明阳智 能新能源 REIT, 基金代码:50801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4年 7月2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含)。其中,针对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 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3日(含);根据《关于中信建投明 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提前结束募集
并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针对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4年7月2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根据《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中信建投明阳智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 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网下投
资者及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实施全程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和缴款情况
本次发售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万份,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 三个部分组成。根据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及缴款情况,经基金
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一致,本次发售不启用回拨机制。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6,0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80%。经核查确认,截至2024年7月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7家战略投 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 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
发售最终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6,000万份,与初始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相同。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2,800万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
量后发售份额的70%。截至2024年7月3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 全额缴纳,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94,240万份,超过发售公告中规
定的网下初始发售总量,触发比例配售。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发售初始发售份额为1,200万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 量后发售份额的30%。截至2024年7月2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 数量为377,972.3555万份且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超过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公众
初始发售总量,触发比例配售。
二、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
(一)战略投资者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投资者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44151565%。
网下投资者获配份额的计算方式为:
确定配售比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全部有
效网下认购份额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份额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份,产 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份额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认购份额数量相同时, 产生的剩余份额分配给认购时间(以上交易所 “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显示
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本次发售所有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相同。最终确认的份 额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
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公众投资者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配售比例为0.31748353%。
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用与获配份额的计算方式为:
确定配售比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
效公众认购份额。
某一公众投资者的获配份额=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份额×配售比例。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投资者的获配份额按照截位法取整后精确到1份, 产生的剩余份额按每位投资者1份,依次分配给认购金额最大的投资者;当认 购金额相同时,分配给认购时间最早的投资者。份额取整完成后,某一公众投
资者的最终获配份额=获配份额+取整分配份额。
份额取整完成后,获得取整分配份额的公众投资者将重新计算认购费用。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公众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 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
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4-07-04 19:25:30 发布于 湖北
何时退款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