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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07
鹏华港股通中证 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一次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01023,场内简称:港中小企 LOF)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
合同并终止上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本基金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了《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
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
则、清算报告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内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
向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资金发
放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每份场内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 1.1806 元。
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场外基金
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资金发放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每份场外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 1.1806 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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