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
2017年5月22日17:00止。2017年5月23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
额为2,000,000,000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并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36,417,12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的51.82%,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
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1,036,084,12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
333,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9.97%,超过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
62,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5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2017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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