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8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锐智定增混合(场内简称:九泰锐智)
基金主代码 1681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7,739,346.4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5,965,411.7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6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度第一次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 2)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本次收益分配占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95.03%。
2、与收益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场内)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场内)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投资人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场内简称:九泰锐智,
代码: 168101)将于 2017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9:30 至 10:3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临时停牌。
( 2)权益分派期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本基金暂停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 3)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t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606)咨询相关事项。
(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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