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
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3年5月3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
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工作人员孙立和对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5日。本次大
会的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15,522,463.77份,占2023年5月5日权益登记日信诚金砖
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总份额28,195,439.52份的55.05%。上述参加本次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
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
fund/)刊登的《关于终止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5,522,463.77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
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金砖四国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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