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3
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6 年 12 月 3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132 号《关于准予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申
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17:00 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及配对转换
业务的公告》。
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止对除停牌股票外的所有基金
财产进行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运作期最后一日的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简称:建信有色金属分级,场内简称:有色金属,基金代码:165316;建信
有色 A:150333;建信有色 B:150334)。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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