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09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五年八月
【重要提示】
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16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8日生效。2014年8月18日,《关于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2014年8月18日起,由《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49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5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5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8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8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8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9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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