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30 21:20:15 天天基金Android版 发布于 四川
固收组合首次完成既定年度目标收益率,2025依旧任重道远!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161119]$


得益于近期股债双牛行情,固收组合颐享天年在2023-11-28~2024-11-27完整一年周期内,组合净值实现3.04%的既定目标净值增长率,下一个年度再接再厉!


今年是颐享天年的建仓年。组合从成立之初充分考虑了市场的复杂性,为稳健期间,组合的建仓,加仓周期基本上贯穿了全年。


从数据看,交易非常频繁,但进入今年下半年,交易频率已经有比较明显的减少了。实际上,频繁交易的上半年,货币基金份额转化为债券基金份额占据了大头。按理说,纯债债券基金如果说是长期投资,不需要如此频繁的申购,一次性买入更好。现实的情况是经历了2022年10~11月份那波债市短期持续大跌,即使后来市场还是在12月止跌企稳,多数纯债债券基金年度收益率为正,但平衡之星发现依旧还是有不少纯债债券基金经历了大跌后,全年的收益率只有当年大跌前的1/3左右。


如果说组合建仓采取一次性建仓完毕,一旦遇到急跌的情况,那对后期组合的运行管理信心也会是个不小的打击。毕竟在2023年11月27日那天,反应债市整体估值水平的中债综合净价(总值)指数的点位来到了103.91。

2024年以前,按照以往我国债券市场牛熊转换周期,基本上中债综合净价(总值)指数到了104、105附近,债市大概率会面临调整的风险。如今回头去看过去一年自己的操作,依旧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分散迈着小碎步缓慢加仓债券基金的。原因很简单,事后角度看今年的债券牛市,还是非常超预期的。如果单看中债综合净价(总值)指数,截止2024年1月26日,指数点位已经从建仓时的103.91点涨到了105.20点,几乎处在历史最高位附近,而如今,这个指数已经来到了107.93点了!这事儿再次说明了未来是无法预测的,投资切忌刻舟求剑。借鉴历史经验,结合实际情况走一步看一步灵活调整或许是更务实的投资态度!

未来,组合各成分基金会尽量争取少操作,获得完整自然年度内的收益。2025年注定是平衡之星管理组合资产配置效果的检验之年,能否如期完成既定目标收益率,任重道远。


当前在债市估值来到新的历史高位,绩优货币基金限购,组合的配置结构基本上趋于稳定的情况下,未来组合的货币基金份额在外公外婆不急用钱的情况下以持有为主 ,成分基金当中纯债债券基金,偏债混合基金,沪深300,标普500,黄金ETF加仓只会在大跌后跌出性价比再考虑,其余时间还是以持有为主吧。如果说市场没有明显的大跌后的买入机会,有加仓的闲钱的话,同业存单指数基金会是未来继货币基金之后加仓的一个方向。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4-11-30 23:16:01 发布于 上海
债市高位运行,投资需谨慎,灵活调整策略是关键。
平衡之星 作者
发表于 2024-12-01 09:41:09 发布于 四川
股友36327l68Q1 :
债市高位运行,投资需谨慎,灵活调整策略是关键。
当前确实不宜盲目追涨债券基金,尤其是连续两年涨势凌厉的中长久期利率债基
发表于 2024-12-01 11:22:40 发布于 福建
年初股债比例为8:2,现在想调为5:5,调为哪类债券基金比较合适?我调为招商双债,感觉仓位有点高。
平衡之星 作者
发表于 2024-12-01 13:21:41 发布于 四川
我爱开心投资 :
年初股债比例为8:2,现在想调为5:5,调为哪类债券基金比较合适?我调为招商双债,感觉仓位有点高。
目前看,权益市场还可以啊。 如果要调整,落到为安,我是觉得还可以调仓到一部分短债或者同业存单基金上面 。在债市估值高位,不建议买过多长债基金。招商双债增强,虽然历史走势比较稳,但它在历次市场调整当中,我组合里是它视为中长期纯债债券基金来看待的
发表于 2024-12-01 19:33:28 发布于 福建
我爱开心投资 :
年初股债比例为8:2,现在想调为5:5,调为哪类债券基金比较合适?我调为招商双债,感觉仓位有点高。
@平衡之星 谢谢了。在天天基金选债券基金好选,在场内范围窄不好选。
发表于 2024-12-01 21:46:11 发布于 广东
你还是蛮机智的
平衡之星 作者
发表于 2024-12-02 06:21:23 发布于 四川
快乐养基大师兄 :
你还是蛮机智的
小聪明而已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