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08 07:28:28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08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5 日 17:00 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9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收件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282570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楼主暂未评论!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