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1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本基金近期跟踪标的指数上涨,截至 2020 年 02 月 20 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 1.500 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近期净值的变化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新能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
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新能 A 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新能 A 份额参考净值超过 1.000 元
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新能 A 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 1.000 元。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新能 B 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新能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 1.000 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新能
源分级份额,新能 B 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 1.000 元。即原新能 B 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
额折算后将持有新能 B 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新能 A 份额、新能 B 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 1.500 元有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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