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9
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1605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
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申购起始日2018年2月1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2月1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A博时弘盈定期开放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场内简称弘盈A弘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160520160521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2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基金,首次申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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