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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5 08:36:34 股吧网页版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05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8日证监许可【2015】596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华宝医疗A份额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宝医疗B份额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宝医疗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宝医疗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基金合同暂未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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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2-26 2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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