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2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酒 A 份额和 鹏华酒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鹏华酒 A 份额和鹏华酒 B 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酒 A 份额
场内简称:酒 A
基金代码:150229
2、基金名称: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酒 B 份额
场内简称:酒 B
基金代码:150230
3、终止上市日: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鹏华酒 A 份额和鹏华酒 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7 号)。鹏华酒 A 份额和鹏华酒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鹏华酒 A 份额和鹏华酒 B 份额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酒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鹏华酒份额或将场内鹏华酒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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