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2020年10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鹏华传媒份额、鹏华传媒A份额、鹏华传媒B份额均少于权益登记日(2020年9月28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鹏华传媒A份额、鹏华传媒B份额的复牌
鹏华传媒A份额、鹏华传媒B份额已于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
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传媒A份额与鹏华传媒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