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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8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7:00 止。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国泰食品份额和食品 B 份额均少于权益登记日国泰食品份额和食品 B 份额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5000
合计 65000
二、本基金食品 A 份额、食品 B 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食品 A 份额、食品 B 份额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0:30 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食品 A 份额与食品 B 份额按照基
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国泰食品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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