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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2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 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12月 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
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6年
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
日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
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两份信诚300份额将按一份沪深300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分配,经过
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300份额折算
NAV后300=NAV前300-0.5×(NAV前A-1.000)
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NUM前300×(NAV前A-1.000)/
NAV后300
其中:
NAV前300: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300: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300: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
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
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沪深300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
数
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NUM前A×(NAV前A-1.000)]/
NAV后300
其中:
NUM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沪深300A份额折算成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沪深300B份额折算
沪深300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份额数+信诚
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
额数。
5)举例:
假设2016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238元,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8元,沪深300B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38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
投资人乙持有沪深300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
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沪深300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238-0.5×(1.038-
1.000)=1.219元,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沪深300B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10000×(1.038-1.000)]/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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