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9
关于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本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此转换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也有权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日终,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20 年 12 月 19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08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 A 嘉实理财宝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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