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5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重要提示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2]95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2年9月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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