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市发展历程1949-2022
中国债市发展历程:
1949年:为恢复经济建设,新中国发行国债
1959年:停止全国性公债发行
1968年:存量债务全部还本付息
1969-1980年:我国既无内债,业务外债
1981年1月:《国库卷条例》颁布,我国债市重启
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证券柜台交易暂行规定》颁布,明确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可以在柜台交易
1988年:财政部在61个城市开办国债流通转让试点
1990-1996年:上交所深交所成立后接受实物债券托管并登记记账式债券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主导我国债市
1997-2009年:央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先券交易的通知》,商业银行处于对债券的交易需求,成立银行间场外债券交易市场
2010年:上一年,证监会联合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又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交易债券了
2022年:我国债券存量规模141.34万亿,仅次于美国
截止目前,我国有三大债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针对机构,交易量和存量)、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规模较小)、柜台交易市场(小企业和个人,规模最小)
从交易者结构来看:商业银行55.23%,非法人产品(基金或理财产品)28.19%、其他银行3.27%,保险2.79%,境外机构2.76%,证券公司2.24%(截止2022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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