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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1
关于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2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北交所精选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混
合 A
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混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269 01427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是 是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含该日) 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以外其他证券
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封闭期内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内,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
机构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
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
各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
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
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且不得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A 类基金份额采用
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 万元 1.50%
M≥10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
申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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