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30%。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包含以下两类: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10%~25%。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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