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0 07:46:55 股吧网页版
关于易方达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0

关于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
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前期发布的《关于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进入清
算期,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中债 3-5 年政金债指数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7366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73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2 月 4 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最后运作
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且不再
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
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自 2022 年 8 月 30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且不再
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2-09-26 19:45:32 发布于 山西
请问有没有大额的人,说一下哈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