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基金销售不得有以下情形:1、预测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基金销售不得有以下情形:
1、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等。
1、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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