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6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
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醒:
一、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交易的自然人客户,须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请尚未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的自然人客户及时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或微信公众号(博道基金、博道基金财富号)完成身份证件照片的上传操作,避免影响日常交易。
二、本公司将开展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资料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如自然人客户存在身份证件有效期过期或其他身份资料信息需要更新的情形,请尽快前往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和资料,否则本公司有权限制或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前往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四、非自然人客户应及时向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
对于本公司已采取措施,但客户仍然存在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未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更新的情况,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085-2888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