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4
关于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前海开源鼎 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前海开源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前海开源鼎康债券 A,基金代码:006090;简称:前海开源鼎康债券 C,基金代码:0060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08 月 0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 满足基金合
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对 2021 年 11 月 3 日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
请不予确认, 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自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为集中赎回选
择期。 选择期期间,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
理。选择期结束后,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停止办
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不再恢复办理,同时停止收取基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
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10、基金财产清算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流通受限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流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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