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关于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0051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0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领航资产配置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2月6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2月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12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515600515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7年12月6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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