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29 14:04:41 股吧网页版
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9

   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9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22
四、清算与交割 28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9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30
【 重要提示】
1.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08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 2017 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
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0.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
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
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11.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
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
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建信
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5.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业务公告。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17-07-29 15:33:08
新股开板提醒:三孚股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