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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4 17:31:33 股吧网页版
错了,要敢于及时纠正
去年十月,经一位券商朋友的力荐,买了该基金,至今,一晃多半年过去,实践已证明,我错了。亏了,无语。我总算醒悟:与其把自己的钱让刘欣毫无责任心地去玩,还不如自己掌管自己的钱。终于下定决心,赎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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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5 08:52:03
是的,我也赎回了,基金经理抗风险能力还是不行,其实最大的问题是,该基金的亏损是不是接盘了他新开的其他基金。
发表于 2017-04-16 15:01:41
在股市,能否盈利才是硬道理,也是辨别“掌舵者”能力高低的“标尺”。早点发现问题,早点果断止损,也是一种硬道理。故此,尽早择机赎回,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实乃明智之举!
发表于 2017-05-03 19:56:32
实践表明,当断不断,损失只会更大。唉!
发表于 2017-05-24 10:56:27
需要警惕的是,莫待“腰斩”空悲切!本该早走......
发表于 2018-05-11 11:44:45
偶而经过。此地不应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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