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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4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 月 4 日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基本概况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5 月 17 日证监许可
【2016】107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 17 时止,并
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
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生效。根据《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下一工作日起,也即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托管人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3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8 月 19 日
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5,851,427.34 份
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四、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 年 12 月 5 日)的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
资 产:
银行存款 7,837,219.77
清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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