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建设银行自 2016 年 10 月 28 日起(含)
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代码 002651),投资
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开户及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业务,
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重要提示:
1、建设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
500 万元以上(不含 500 万元)的申购申请,具体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3、建设银行仅代理销售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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