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关于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
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7月19日日终,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8年7月20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金利混合
基金代码:0024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7月19日日终,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18年7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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