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8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重要提示]
1、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
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7号文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6月21日
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6]1406号)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止,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
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
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
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
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
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
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
站上的《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高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