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6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新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7:00 止(以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 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 层 1113 室
联系人:王顺心
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 10004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具体参见附件一)。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即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
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
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
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被代理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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