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A代码:001292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B代码:0012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名称: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的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以每十八个月为一个保本周期,即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十八个月后的对应日止,如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经与保证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不再进行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合作事宜,基金管理人也未能找到其他适合的担保机构,故本基金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起终止。
三、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安排
(一)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为18个月,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6年
11月28日止。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日(即最后开放日)为2016年11月28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在此日将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并适用保本条款。投资者当日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鉴于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本基金于2016年
11月28日将不再开放申购业务(含转换转入)。
(二)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开放赎回业务,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支付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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