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3
博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10日证监许可[2015]603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
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
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
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
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
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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