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9
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开放期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
根据《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34;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止。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为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约定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继续作为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为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开放期和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开放期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开放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总体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9个工作日的时间,即自2016年9月19日(含)至2016年9月30日(含)。其中开放期首个工作日同时开放申购和赎回,其余开放日仅开放申购业务,即2016年9月19日开放本基金的赎回业务,2016年9月19日(含)至2016年9月30日(含)开放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十八个月。开放期将开放申购并设置规模上限,规模上限为9亿元人民币,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开放期申购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二、开放期的相关规定
(一)开放期赎回的相关规定:
1、赎回开放日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6年9月19日。
2、基金赎回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不收取开放期赎回费用。
4、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我司将不再与招财宝合作,具体业务规则请参照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则。
(二)开放期申购的相关规定:
1、申购开放日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9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19日(含)至2016年9月30日(含)。
2、开放期申购采取“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本基金不收取开放期申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开放期,并发布相关公告。
(三)在开放期,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如在开放期内具备变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安排变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三、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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