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8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合享 A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合享 B 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
折算一次。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合享 A、合享 B 的折算基准日
合享 A 的前 3 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合享 A 的申购开放日(即在任一分级
运作周期内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每满 6 个月的对应日)为同一日,但合享 A 的第
4 个折算基准日与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同一日。合享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与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同一日。
本次合享 A、合享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合享 A 及合享 B 所有份额。
三、 合享 A、合享 B 的折算频率
合享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
次;合享 B 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折算一次。
四、 合享 A、合享 B 的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合享 A 及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合享 A 及合享 B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其中:
(一) 合享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合享 A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合享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合享 A 的份额数合享 A 的折算比例
合享 A 的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合享 A 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折算后的
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除保留位数
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合享 A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合享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合享 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司如下:
合享 B 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合享 B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合享 B 的份额数合享 B 的折算比例
合享 B 的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合享 B 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折算后的
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除保留位数
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合享 B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合享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合享
B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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