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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12 08:17: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2

   关于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8年1月22日三年期届满,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基金代码:瑞利A(基金代码:000775);瑞利B(基金代码:0007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一)《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三、基金的运作方式”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瑞利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于瑞利A的申购开放

日接受申购申请、瑞利A 的赎回开放日接受赎回申请,瑞利B 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则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且《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对“《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做了明确定义,即: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与瑞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二)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0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为2018年1月20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相应顺延至2018年1月22日。本基金届时将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于2018年1月22日终止运作,并自2018年1月23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2018年1月18日为瑞利A份额的赎回开放日,2018年1月19日为瑞

利A份额的申购开放日。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考虑,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1月19日的申购业务,

但于该日对瑞利A进行份额折算;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赎回安排。

  2、发生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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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12 11: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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