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0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服务于广大基金投资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展的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基金组合购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规则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混合 A 213001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泛沿海混合 213002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策略增长混合 213003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 A 213006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 A 213007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 213008
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 A 213010
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新价值混合 A 000574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 A 000639
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科技 30 混合 000698
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转型动力混合 001075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消费主题混合 003715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安泰短债债券 A 006387
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品牌消费股票 A 006675
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研究精选混合 A 008227
注: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加此项优惠活动,公司将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宝盈研究精选混合 A 处于封闭期,自其开放日常申购等业务之日起参与该活动。三、活动内容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规则:
活动期内,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 7 折优惠。
2、基金定投费率优惠规则:
活动期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 5 折优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签约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即定投(或
智能定投)签约后且成功扣款一次,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 5 折优惠。
3、基金组合购买费率优惠规则: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购买基金组合产品(该组合由中国农业银行选定)的客户,其申购费率享有5 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4、相关说明:
上述 1-3 项费率优惠活动,同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的,申购费率按折扣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优惠折扣率),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
(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定投、组合购买交易。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abchina.com
电话银行:95599
投资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本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