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2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2月23日00:00至
2017年4月21日24:00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是否开通定投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87是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89是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91是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93是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95是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97是
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99是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19158是
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94否
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81否
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82否
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272否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421否
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2422否
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715否
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765否
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2766否
新华丰利债券投资基金A类003221否
新华丰利债券投资基金C类003222否
注:
1.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上述基金中未在交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仅享有申购手续费率优惠,不享有定投手续费率优惠。
三、活动内容
1、自2017年2月23日00:00至2017年4月2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7年2月23日
00:00至2017年4月2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
投资1折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投资者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自公告即日起,新增参加或退出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前端模
式)优惠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及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