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债券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司)旗下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岁月鎏金基金)持有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4丹东港MTN001;债券代码:101473011),截止2017年11月17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仍未兑付本金。
特提示如下:
一、我司依据《关于召开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于2017年11月17日参加债券持
有人大会,并向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主张尽快偿还本金,增加增信担保措施等议案,积极履行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但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兑付14丹东港MTN001本金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我司于2017年11月1日和11月3日发布《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所持债券评级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及《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已到期债券应收账款调整的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示风险及已到期债券应收账款调整。现经我司对发行主体的综合分析和调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后,我司决定对旗下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已到期债券14丹东港MTN001的应收本金,参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0日对该债券的估值定价(当日估值净价为19.3683元)做减计调整,即应收到期本金调整为9,684,150.00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公告信息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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