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5
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2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11月2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1月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11月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11月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城定期开放债券A长城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25400025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是是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为自第三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次年对日的期间(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即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第四个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5日。投资人可
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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