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
9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